牧者心聲:十誡冷知識 梁乃光
上主日講道曾與大家分享安息日的屬靈意義,亦談到十誡中的第四誡。今期牧者心聲想讓大家了解十誡中頭四誡的一些我們比較少留意的冷知識,作為今年年題的信息迴嚮。
每當談到十誡,我們腦海中自然想到神藉摩西,在西乃山上所頒賜給以色列人的十條誡命,當中有很多的「不可」和「當」作的事,就像一般宗教的那些誡命,要求人遵守一樣。但事實上,「十誡」這名詞,在出卅四28:「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也不喫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英文聖經一般譯作Ten Commandments,但原文是「十句話」。[1]誡命之名有實誤導的成分,讓人以為是「可做」或「不可做」的規條,有禁戒的含意。但原文並上下文所強調的,是「出於神十句立約的話」。[2]
另一個誤解是十誡的「十」字的排列,到底哪條是第一誡?哪條是第二誡?直到今天,天主教、猶太教和基督教對十誡的編排看法皆不同(鼓勵大家手上有印刷版中文聖經)。筆者自小就讀天主教中小學,也背熟天主教的十誡。他們將舊約出廿4-6的經文,即基督教看為的第二誡,完全刪去。同時,他們將出廿17,即基督教的第十誡,一分為二;即v17上「不可貪戀人的房屋」,和v17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變為第九和第十誡,合成十條誡。這樣做是免去第二誡與他們傳統敬拜偶像的信念相違背。[3]
但猶太人的傳統是將出廿3-6看為一條誡,即基督教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和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合成為第二誡,而以出廿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才是真正的第一誡。若按十誡是「出於神十句立約的話」理解,猶太人認為出廿2是第一誡很合理,因為:(1)按文法理路,v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這一句說明以下是神所吩咐的話,那麼v2就是第一誡了,十分自然合理。(2)並且v2作為「十句話」的第一句,很能夠正確反影「十句話」背後的神學意義,就是神已經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神要求他們看見一個被擄得釋放的生命該有的生活典範。
筆者較認同猶太人和現今不少基督教福音派學者的這個看法。如此,第一句話:「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出廿2),說出神是誰:「我是耶和華你的神」,並解釋了神和百姓的關係。神是要求祂的子民,從捆鎖中得釋放後的人生定下生活指引,並說出神為祂百姓所做的恩典奇事。
第二句話:「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出廿3-6),指出神所釋放的人,與神立了約,就當專一的敬拜侍奉獨一的主,不要再去尋求跪拜偶像,陷自己落在捆鎖的黑暗中,沒有安息。
第三句話:「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出廿7),這句話是要求百姓既然離棄了偶像,專一的敬畏獨一真神,就當進一步在生活中活出敬虔。「不妄稱耶和華的名」在當時指不可以神的名起假誓,又如(出廿三1-3)指在法庭上作假見證陷害人。今天這句話也教導我們謹慎,不要在言語上輕易隨便以神的名(如神感動我,神吩咐我)為自己得到別人的信任認同,而達到目的益處。這句話指向我們生活上對神的敬畏。
第四句話,也是十誡中最詳盡的:「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廿8-11)。和合本用上108個字之多!承接上文三句立約的話,神的百姓就當六日勞碌作他們一切的工,但到第七日當放下所有工作,從肉身的辛勞和追求物慾的綑綁中得安息,與神親近。
十誡中的首四誡要求百姓在與神立約中,首先看重與神的關係,從認識祂是獨一真神,要遠離偶像,到生活中過敬虔生活。當到安息日,就當記念祂偉大的創造,在安息中就近祂,也是神子民與神立約的證據,歸神為聖。今日我們新約的信徒,更從漸進並更深的啟示中得知神是三一真神,我們就當遠離一切取代神在我們心中首要地位的東西,在生活中活出敬虔生命,在七日頭一日的主日擘餅記念主和聽道敬拜,享主的安息親近祂。我們互勉。
[1] 希伯來文〝seret haddebarim〞即〝ten words〞。英文傳統上稱為「十誡」〝The Decalogue〞,是從希臘文翻譯而來,deka就是「十」,而logos就是「字/話語」〝word〞。
[2] 參考出十九5;廿四7,8;卅一16;卅四10;
[3] 天主教這樣做,其理據是他們信仰的最高權威是教庭,而非聖經。